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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售居屋利多於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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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yue0921 周五 12月 18, 2009 11:07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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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yue0921 周五 12月 18, 2009 11:07 pm

停售居屋損失過百億
民主黨建議提早重售

2002年政府宣佈即時停建及停售居屋,於2006年年底之前不會發售居屋,並計劃於2007年起每年出售2,000個單位。

然而,居屋單位長期空置造成了社會資源的極大浪費,造成「有人無屋住,有屋無人住」的荒謬現象。不少公屋居民是通過購買居屋來改善生活環境,一刀切停建停售居屋打亂了不少家庭原先的計劃。


停售政策的財政後果更嚴重,房委會須為空置居屋單位支付管理費和地租,截至2005年3月,房委會因此須支付2億1千6百萬元。若照現時房委會零七年起每年出售2,000個單位的時間表,到全部剩餘居屋單位時房委會在管理費及地租方面的負擔總共近7億元;若照現時房委會2007年起每年出售2,000個居屋單位的進度,最後一批居屋將於2014年推出,成為樓齡近十多年的「舊樓」,樓宇折舊後的減值的損失約35億元;而停售居屋令價值約200億元的單位未能按原定計劃的零三年出售,要到零七年起才開始分期回籠。因此,假設房委會將出售居屋的收入作投資,延遲出售居屋在利息收入的機會成本方面會很驚人。由於財富滾存效應,這方面的損失總共達72億3千萬。因此,房委會停售居屋而在管理費地租、折舊及利息三方面的損失總共為114億3千萬元。相當於興建高達41,500多個公屋單位的費用,或房委會兩年的建築工程總開支。


為了減少損失,民主黨的建議於2005年及2006年分別推出不多於2,000及3,000個剩餘居屋單位,2006年起每年推出3,000至4,000個剩餘單位,最快於2009年解決剩餘居屋問題,比政府快5年。由於提早及加快重售居屋,政府因此可減少在管理費及地租開支、折舊減值及利息收入的損失總共近45億元。


未來幾年的私人住宅施工量及私人住宅落成量的比高峰期下跌超過一半,而去年的私人住宅入住量亦是16年來新高,空置量跌至64,200個單位,相當總存量6.2%。從施工量、空置率及落成量的數據推斷私人樓宅巿場將出現斷層,民主黨建議提早重售相信不但不會對樓巿造成衝擊,而且可舒緩未來住宅供應斷層的問題。


民主黨促請政府應全面檢討停售居屋的政策,應提早重售居屋。只要改變是合理、並做好諮詢的工作及有足夠的透明度,相信巿民會支持提早出售居屋。

佢有埋個損失嫁運算表.可以去返個網度DL :http://www.dphk.org/2003/research/research.asp?iCommentId=2554&szColumnId=researchhous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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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yue0921 周五 12月 18, 2009 11:07 pm

重售居屋應受歡迎06年4月28日
[ 星島 ]房屋委員會公布未來三年賣清居屋貨尾單位的初步時間表,由於未來幾年的新樓落成量預計都低於需求,重新推出居屋,相信會受到渴求置業的市民歡迎。

  停售居屋,是三年多前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宣布的九項穩定樓價措施之一。當年市場供應氾濫,私樓價格已經跌至普羅階層可以負擔的水平,再加上短樁等醜聞大大削弱了市民對居屋質素的信心,政府決定放棄擔任市場「最大發展商」的角色,停建及停售居屋。

  正好避免供應斷層

  「孫九招」的成效,今天已經清楚顯示出來。樓價回升至一個較為健康的水平,一手樓價的升幅尤其顯著,新落成的中小型單位「入場費」最便宜也超過二百萬元,不少人無法一下子拿出超過六十萬元來付三成首期,如果做樓價九成的三十年按揭,付了超過二十萬元的首期後,每月供樓也要付一萬多元,重新出現不少打工仔「望樓興歎」的局面。

  據地產代理界人士分析,港人平均每年可消化二萬個住宅單位,而未來三年的單位落成量預計平均每年只有一萬四千多個。按照房委會及房屋協會初步訂出的時間表,每年推出的居屋和夾心階層住屋貨尾單位大約六、七千個,正好填補有關空缺,避免出現供應「斷層」導致樓價狂升,也讓買不起私樓的市民有一個自置居所改善居住條件的機會。

  當局幾年前停售居屋,為如何另闢蹊徑清理居屋貨尾傷過不少腦筋,除了紅磡紅灣半島與發展商協議改為私樓發售之外,其他方法都不了了之,造成大量資源閒置,浪費公帑,已經入住的市民又覺得社區冷清,一些商戶生意大失預算。當年為了整體社會利益,以穩定樓價為大前提,不得不這樣「犧牲小我」﹔今天成功完成任務,就應該在不推倒樓市的情況下盡快清貨。

  二手舊樓或受影響

  近來落成的新樓偏向大單位,有能力進入一手市場的買家,資產入息可能已經超過買居屋的限制,且會嫌居屋貨尾質素較差和樓齡較長,很少會放棄買一手私樓而轉購居屋,故此,重推居屋對一手市場的衝擊,相信極為有限。反而是對二手市場中下價樓,或會略受影響。

  從房委會昨日公布的售樓時間表看來,當局有意以高透明度的方式,有秩序為居屋貨尾清貨,且保留彈性,因應市場情況作出調節。逾萬居屋貨尾單位,明年開始解凍,只要與整體房屋政策和市場環境配合,逐步銷清應不成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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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yue0921 周五 12月 18, 2009 11:08 pm

類別:原議案 {辯論事項:立即恢復出售居者有其屋單位}
2005年6月29日-《立即恢復出售居者有其屋單位》議案

鄭經翰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港經濟自今年起已開始復甦,樓市亦轉趨活躍,政府不應再停售居者有其屋("居屋")單位來托市,而由於居屋銷售對象主要是負擔不起購買私人樓宇的公屋租 戶及低收入家庭,恢復出售居屋對私人樓宇市場影響輕微,任由部分居屋單位繼續空置實是浪費公共資源之舉;有鑒於此,本會促請政府立即分期出售剩餘的居屋單 位,包括3 000多個從未在市場發售的單位及另外10 000多個"貨尾"單位及回購單位,並研究興建新的居屋屋苑,以及就整體房屋策略包括居屋及公屋租金等政策,諮詢公眾的意見。

馮檢基議員發言摘要:

公屋及居屋的出現,主要是基於1967 年的暴動。當時的港英政府經過一輪檢討,在麥理浩爵士擔任總督後,便陸續推出不少社會政策,而這是多項改善市民生活和穩定民心計劃中其中一項最重要的政策。

居屋的出現其實已有28 年歷史,而在這段歷史中,我們看到它有以下作用。

(1) 讓中下階層以較市值低的價錢購入居屋,擁有物業,一來可以改善中下階層市民的居住環境;二來令擁有物業的小業主對社會有多一份歸屬感。

(2) 居屋可以調節樓市。雖然政府多年來均強調要推行自由市場,但世界上其實沒有一個真正純自由,或是很完美,完全自由的自由市場。在現時這個自由市場,一些大財團或人士其實也可以對自由市場作出某些操控或壟斷。此外,自由市場本身亦有自由市場的經濟問題,甚至失控,而居屋在這個問題上正正可起着調控的作用。

(3) 可以作為房屋委員會(“房委會”)的收入來源;房委會一般以市值三分之二價格出售居屋,而這個售價可為房委會帶來約一點三倍的盈利。房委會可把這些盈利用作興建其他公營房屋,例如出租公屋,讓政府無須再動用稅收,或在撥款過程中引起社會爭拗,例如究竟應撥出多少稅款來興建出租公屋才算合理等。這也是一個好處。

(4) 自1978 年出售居屋至今,房委會已售出約30 萬個居屋單位,而其中有十四萬七千多個住戶來自公屋或輪候公屋的家庭。在這十四萬七千多個家庭入住居屋後,亦可減輕房委會興建出租公屋的壓力,因為遷入居屋的公屋居民也可以騰出單位,而輪候冊上的家庭入住居屋後,也無須再輪候公屋,變相騰出更多公屋或減少輪候人數,可謂一舉兩得。
九七年後,經濟泡沫爆破,私人樓宇需求大減,價錢亦大幅滑落,導致私人樓宇的樓價已開始貼近居屋。由2000 年起,房委會逐步減少興建居屋單位的數量,直至2002 年年底,政府提出停建及停售居屋單位,並收回部分未出售或興建中的單位,到2006 年後才出售。政府的理由是要堅守不與私人市場競爭的原則,並且要向市場傳遞一個信息,便是政府要減少對物業市場的干預。
不過,樓價在今年可說是開始復甦,先不說豪宅創天價,破有史以來的呎價,達每呎超過2 萬元,單是對基層家庭及公屋租戶來說,我們也應該滿足他們置業的希望。正如我剛才所說,這同時是穩定社會的其中一項因素。

置業的需求正與日俱增,尤其是部分入息較佳的公屋租戶,更希望能置業。此外,部分住戶因為子女已長大,家庭入息增加,因而可能須繳交倍半甚至雙倍租金,他們也想逃避房屋政策,希望能透過購買居屋,從而解決了繳交倍半或雙倍租金的問題。在某程度上,這些家庭其實並沒有足夠資源或財富購買私人樓宇。這些夾心階層正是現有的一批公屋居民,他們是希望購買居屋的重要一羣。

事實上,社會上對公屋資源仍有需求。房屋署近年將申請公屋的門檻提高,減少了合資格申請人的數目,並且由1987 年起,實施我剛才提及的公屋富戶政策,對超過資助入息限額的租戶減少房屋資助。最近,房委會甚至考慮進一步收緊富戶的入息限額,又把審查年期降低,再加上停止出售居屋,民協認為當局在2002 年實施的這項政策,目的是迫使那些想購買物業的公屋居民進入市場,從而令市場上有更多買家,托起樓價,這其實何嘗是自由呢?對於這些居住在公屋的夾心階層,我認為政府應有責任協助他們,而所採用的方法,應是鼓勵,而非懲罰。

出售居屋單位也可以紓緩房委會的財赤狀況。以去年而言,房委會的赤字已經超過5 億元,出售居屋可為房委會帶來收入,使房委會可重新調配資源,例如公屋的休憩設施工程、維修工程及重建工程等也可恢復進行。不出售回購單位或所謂“貨尾”單位,長年累月地累積這些空置單位,還要反過來進行很多維修工作,在日後出售時更要重新翻新一次。據說,這項工程所需的費用約4 億元。既然如此,為何還要浪費公帑呢?

我們覺得政府要盡快興建新的居屋單位,以符合社會需要,特別是公屋居民的基本需要。為甚麼呢?有以下4 個原因。

第一,由於居屋已有27 年歷史,無論在運作、結果及成效方面,大家其實已是有目共睹,我認為已沒有需要再研究其成效或運作。因此,我認為無須再進行研究,而應繼續推行。

第二是需求的問題。居屋過去的認購率十分踴躍,由開始時超額認購三四倍,到最高峰時更曾達到三十倍。縱使政府在2002 年宣布停售居屋,當時的認購率也超過三倍。當然,相對於三十倍,三倍的認購率只是它的十分之一,但相對於當時市場上的認購率,三倍以上其實已不差。如果現在再重售居屋,我相信認購率一定多於三倍。

第三,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說,越多市民擁有自置物業,社會亦會較為穩定。兩星期前,孫局長在這個會議廳接受質詢時也表達了政府對居屋的認同,孫局長說居屋可以:“提升生活水平,令階梯旋轉門的旋轉速度快一些。”

第四,居屋可吸引一些較高收入的公屋住戶遷出,騰出單位。我認為這方法比以富戶政策鞭策、強迫,懲罰 ― 雖然局長說沒有這個意味,但承受的人會有這種感覺 ― 來得遠遠優勝。

因此,民協認為,停建居屋對基層及中下層的市民影響最深,亦無法促進社會階級、住屋的流動。所以,停建居屋只是對地產商有好處、對樓市有利。如果這問題已解決,便正正是政府重新開動這個機制的時候。

我希望政府除了顧及地產商的利益外,也要顧及中下階層的居住問題、環境問題,不要再整天向地產商傾斜。其實,小市民、低收入階層的利益,例如生活質素、居住環境等,均正等待政府扶他們一把、協助他們。

我不支持沒有要求政府恢復居屋的計劃或政策。我認為現在已不能再是研究的時候,如果再進行研究,即使今天立即興建樓宇,也要5 年後才有居屋落成。居屋可產生的效果、成績和情況,大家已有目共睹。如果大家認為有這個需要,便請政府馬上實行。

至於整體的房屋策略,包括租金比率、住屋質素、重建需要等,我同意花一點時間進行討論,但既然這些問題已談論了二十多年,如果要進行檢討,也希望能盡快完成一套完整的房屋政策。其實,在政府的多項政策中,房屋政策是最能調協貧富懸殊和起扶貧作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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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yue0921 周五 12月 18, 2009 11:08 pm

反對停售公屋、居屋請願

2002年11月28日


  11月28日上午,公屋聯會聯同多個團體、議員辦事處及居民代表約50人,前往房委會總部請願,強烈反對停售公屋及居屋,並向房委會遞交請願信。

反對大幅削減整體承擔 反對停售公屋、居屋

  公屋聯會指出,近幾年來,政府大幅削減對公營房屋的整體承擔,在2000年,將每年提供5萬個公營房屋單位,變成5萬個資助機會。到今11月孫明揚局長連每年的資助目標也取消了,還透露為加快公屋流通,將收緊「富戶政策」。宣佈無限期停售居屋,並終止租置計劃;另方面,政府以大量資助貸款刺激市民購買私人樓宇,無疑是為地產商而托市,犧牲基層市民權益,剝奪公屋居民的出路。

  政府為了托市,竟一再食言。如承諾北角地皮會重建公營房屋,變成只有25%居屋單位,今年11月宣佈取消混合發展計劃;連同今年宣佈的四區土地重整計劃,估計政府最終只會向錢看,只賣地不重建公營房屋告終,陷房委會於不義。

  該會曾於10月中至11月初,就「停售公屋及居屋」進行調查,對象包括私樓及公屋2,163戶,66%市民認為政府托市無助解決香港的經濟。

  公屋聯會認為,造成樓市不振是經濟未有真正復甦,市民收入不穩、怕失業,加上擔心樓市還有下跌空間,對經濟及樓市失去信心所致。停建居屋,實際為地產商托市;樓價上升,實際上更會與市民的購買力脫節,更不利香港經濟結構的調整。
  今年6月,政務司司長曾蔭權發表「有關居屋的聲明」重申至2006年前居屋單位供應上限仍是9,000個單位,至2006年後單位上限為2,000個,並已公佈明年4月推出2,500個居屋單位的詳情。

  政府應實踐對市民的承諾,充份照顧基層市民的權益,房屋政策和目標更不應朝令夕改。

  該會認為,居屋有特定銷售對象,為基層市民多一個選擇,居屋供應起槓杆調節作用。該會要求房委會繼續按市民需求出售居屋。

  該會認為"租置計劃",應是每個公屋家庭的權利,房委會應實踐在十年內出售25萬個公屋單位的承諾,不應為托市而損害公屋居民的基本權利。該會要求房委會繼續推行"租置計劃",並在2004年出售混有舊型設計的和諧式或其他公屋單位。

  公屋聯會要求:

政府應集中精力改善本港的經濟環境、創造就業機會,放棄托樓市的本末倒置措施。

政府不應停售居屋,要按需求作出彈性供應,以起調節作用;

居屋及出租公屋設計應增強彈性,以應需要快速轉為出售或出租用途。

「置業貸款」名額,不應多於居屋的供應量,以免房委會財政不良循環及刺激置業的
假需求。

政府應繼續出售公屋,並公佈全港出售公屋名單,「租置計劃」應是所有公屋家庭的權利。


公屋戶買二手居屋意欲急升
(星島)2009年11月6日 星期五 05:30
(綜合報道)

(星島日報 報道)市民擔心置業困難,早前居屋貨尾出售就吸引超過七萬人排隊參觀。房署 有調查顯示,今年公屋住戶購買二手居屋意欲急升,由去年的百分之四點二,急升至百分之十二點二,主要是希望購買公開市場的居屋單位。公屋聯會認為,當局應復建居屋以應付需求。

  房署完成○九年公營房屋住戶綜合調查,在受訪約三千名公屋住戶中,超過百分之十二點二的受訪者表示有意購買二手居屋單位,比去年同期的百分之四點二大幅上升八個百分點。當中希望購買公開市場居屋的受訪者,更由三成三升至四成四;但選擇以綠表資格購買未補地價的第二市場居屋,則由三成下跌至兩成四。

  富戶避交市值租金

  公屋聯會主席王坤認為,公屋戶購買二手居屋意欲增加,不排除由於一些市民不介意樓宇的新舊,加上公開市場的居屋選擇較多。

  王坤又認為,「富戶政策」是驅使公屋戶有意購置二手居屋的原因之一,因入息和資產超過限額的公屋戶,要在兩年內遷出公屋單位,期間又需繳交雙倍或三倍租金,所以富戶都寧願放棄公屋資格,但私人樓價高,他們唯有選擇居屋。他認為,政府應復建居屋,以應付需求。

  中原地產 研究部聯席董事黃良昇表示,公屋富戶政策會增加公屋戶購置二手居屋單位意欲,但現時市場沒有足夠居屋供應,政府宜設法利誘該批業主補地價將物業出售。



民主黨動議 促復賣地建居屋
(明報)2009年11月4日 星期三 05:10
【明報專訊】民主黨 李永達 今日會在立法會 動議,促請政府恢復公開拍賣土地、興建居屋、重推出售公屋計劃,以增加中小型住宅單位的供應,穩定樓市,協助市民在負擔能力之內置業,解決住屋需求。

倡年建3000中小型居屋單位

民主黨於上月29日至本月2日訪問603名市民,家庭收入低於2萬元的受訪者之中,84%認為樓價超越一般市民負擔能力,家庭收入4萬元以上的亦有62%認同這看法;而不同階層市民均普遍支持復建居屋。

李永達建議政府每年按情况興建2000至3000個中小型居屋單位,供合資格市民申請認購。

民建聯 陳鑑林 提出修正,建議優化勾地政策、調低勾地底價及加快舊區重建。民建聯北區議員劉國勳稱,議員連實報實銷的月薪為2.4萬元,超過居屋入息上限要求,但由於支出多,無法儲到足夠首期在私人市場置業。他要求政府放寬申請居屋的入息上限,或重推首次置業貸款,令年輕人有機會置業,他又期望政府可對申請公屋的年輕人給予優惠,令他們在最多5至6年內上樓。

自由黨 倡優化勾地制度代賣地

自由黨議員方剛亦提出修正,建議刪除「恢復公開拍賣土地、興建居屋」等字眼,改為優化勾地制度及加快推售居屋貨尾,避免對整體經濟造成挫傷。

新世界董事總經理鄭家純被問及,若政府復建居屋,會否拖累新世界的私樓價格時,他說若措拖對社會大眾有利,新世界也會贊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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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yue0921 周五 12月 18, 2009 11:09 pm

http://www2.news.sina.com.hk/cgi-bin/nw/show.cgi/6/1/1/61964/1.html
據本港一地產代理資料研究部調查結果發現,逾八成的受訪者不贊成政府提早恢復出售居屋,並認為重推居屋,將刺激新盤供應,對樓市發展構成壓力。

http://www.liwahming.org.hk/article/article_20071010.htm
自政府於 2003 年宣布停售及停建居屋以來,於 2005 年 9 月,民主黨曾進行民調,結果顯示逾五成半受訪者贊成恢復興建居屋,而居住在公屋或租用私人物業的被訪者的贊成比率更高達 64.6% ,可見中下收入人士對居屋的需求很大

http://www.dphk.org/2003/news/index.asp?iCommentID=2531
民主黨的調查卻發現,在成功的被訪者中有近59.8%是贊成政府今年起出售剩餘居屋單位,表示反對的則只有不足15%;即使受訪者是居住在自置物業,贊成提早重售的也近60%。可見主流民意是贊成提早於今年起重售剩餘居屋單位。

http://www.hkph.org/main/new/survey/pdf/r20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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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gtao.com/archive/fullstory.asp?andor=or&year1=2001&month1=10&day1=15&year2=2001&month2=10&day2=15&category=all&id=20011015a07&keyword1=&keyword2=
對 於 房 委 會 在 停 售 期 內 安 排 重 售 單 位 ﹐ 立 法 會 建 築 、 測 量 及 都 市 規 劃 界 議 員 劉 炳 章 批 評 房 委 會 有 關 安 排 有 違 政 府 停 售 居 屋 的 原 意 。 他 表 示 ﹕ 「 問 題 不 在 於 出 售 多 少 個 單 位 ﹐ 而 是 與 暫 停 居 屋 供 應 、 穩 定 樓 市 的 大 原 則 相 違 背 。 」
另 一 位 地 產 及 建 造 界 議 員 石 禮 謙 亦 批 評 房 委 會 「 講 一 套 、 做 一 套 」 ﹐ 並 無 配 合 中 央 政 策 。 他 說 ﹕ 「 ﹙ 房 委 會 ﹚ 只 是 從 自 己 利 益 考 慮 ﹐ 不 是 從 本 港 整 體 經 濟 利 益 出 發 。 」

http://paper.wenweipo.com/2009/03/15/HK0903150029.htm
有房委會委員認為,金融海嘯後,有市民無能力購買私人樓宇,但又不合資格申請公屋,居屋對他們來說是另一選擇,反映居屋仍有市場。
房委會委員李華明反對暫停出售居屋單位,他說,經濟不景,有部分市民無能力購買私家樓宇,但公屋入息限制又太低,市民仍有購買居屋的需求,「如果押後(出售居屋),在現時金融海嘯下,他們為何沒得選擇購買居屋?」

http://www.hkph.org/main/articles/200511-04.html
立法會議員 陳鑑林:停售居屋減少公屋流動性
     第一,我認為是最重要的,是停售居屋的決定,減少了公屋的流動性,令資源無法妥善分配,輪候時間無法進一步縮短。自從居屋停售以來,原居於公屋的租戶,失去了一個置業階梯,亦失去一個誘因,鼓勵他們遷離公屋單位,讓單位重新編配予更有需要的人士,直接延長輪候冊上的排隊時間。
令房委會財政問題雪上加霜
  第二,停售居屋的決定,令房委會的財政問題雪上加霜,直接影響今後的公屋發展計劃。房委會一方面要繼續支付由於停售居屋後,要支付的維修保養地租等,帳面高達2億多元。若房委會堅持不提早賣樓,這筆開支估計要多付1億多元。就算明年年底的緊箍咒解開,亦不見得房委會即時將所有單位全部推出巿場,換句話說,要賣清所有單位,又不知是多少年的光景!可以預計,樓宇的折舊,只會令樓價下跌;此消彼長下,今後的公屋發展計劃,會否因此而受到影響,充滿異數。
   第三,停售居屋,令一些屋苑只有部份單位入伙。這個情況,不但引起保安問題,屋苑的商戶,亦因此而大受影響。就以鯉魚門廣場為例,由於停售居屋,鄰近的屋苑入住率不足一半。雖然房署過去已為商場提供租金優惠,但商戶每日的願望,是屋苑早日入伙,增加人流,直接帶旺生意。
  有時每當我看到一幢又一幢簇新的居屋,白白丟空,出現這種「有屋冇人住」的荒謬情景,我就會不期然地想到這個問題。政府一直強調,房屋政策必須是穩定及連貫,這一點我是同意的,但政府有否想到,遲遲不公佈萬多個居屋單位的出售計劃,對市場來說,亦是一個重要的不明朗因素,對市場造成負面影響。

http://www.adpl.org.hk/legis_content.php?n_id=176
鄭經翰議員動議下列議案:
本港經濟自今年起已開始復甦,樓市亦轉趨活躍,政府不應再停售居者有其屋("居屋")單位來托市,而由於居屋銷售對象主要是負擔不起購買私人樓宇的公屋租戶及低收入家庭,恢復出售居屋對私人樓宇市場影響輕微,任由部分居屋單位繼續空置實是浪費公共資源之舉;有鑒於此,本會促請政府立即分期出售剩餘的居屋單位,包括3 000多個從未在市場發售的單位及另外10 000多個"貨尾"單位及回購單位,並研究興建新的居屋屋苑,以及就整體房屋策略包括居屋及公屋租金等政策,諮詢公眾的意見。





瑞銀華寶再炮轟港府的房屋政策,林奮強歸咎政府大量推售居屋為樓价滑落的罪魁禍首,更揚言若不停售居屋將令私人發展商「离場」,不會再參与興建樓宇。他強調,一旦修訂有關居屋政策,預料樓价可立刻升超過10%,扭轉現時的局面。淘大置業(0101)董事長陳啟宗亦呼吁政府「延遲推出居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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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yue0921 周五 12月 18, 2009 11:09 pm

港政府停售居屋決定推動樓市交投回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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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9月11日 08:41


東方網9月11日消息: 港特別行政區政府三日推出的暫停出售居屋“救市”措施盡管受到一些方面的批評,但是,業商今晚披露的數據表明,政府此一措施已經收到實際效果,實施首周主要私人居屋銷售上升了二成七。

中原地產市場資訊部今晚公布的數據說,政府公布停售居屋的政策,緩和了市場的悲觀氣氛,帶動了交投量回升。據對全港十二個屋苑作統計,結果顯示過去一周錄得九十八宗成交,較前一周的七十七宗上升二成七。其中一些樓盤成交上升超過一倍。

中原地產沙田第一城高級分析師說,一些樓盤成交上升超過一倍主要受到價格較低以及政府房屋政策的刺激。


大公報:重建居屋 要全面慎重考慮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7-10-05 15:57:17


  中評社香港10月5日電/香港政府有意恢復興建居屋之說,月來甚囂塵上;而經過昨日房屋委員會會議後,更進一步令人相信:已經絕跡三年多的居屋,將會重新登上本港樓市的大舞台。

  大公報就此發表社評說,重建重售居屋,對本港社會是好事還是壞事,是有此必要還是多此一舉,未來肯定會引起一番激烈的爭論;而在事態還未完全明朗化之前,唯一可以提出的,就是政府如真有意“復活”居屋,就必須要提出十分堅實的理據,而“堅實”的標準,應該是全社會的整體長遠利益而不是局部人或短時期的利益。

  眾所周知,政府是在二○○三年底開始停售及停建居屋的。當時,樓市跌至谷底、“負資產”滿街,而居屋宣布停建後,樓市果然應聲反彈,拾級而上,直至今日大致已回復至九九年的水平。但是,當日樓市的下跌是由居屋或政府的房屋政策所造成,還是因整體經濟的泡沫爆破以及其他因素,今日回過頭來看,應該可以有一個比較清晰的答案。“八萬五”不是罪人,居屋更不是惡魔。事實是“居者有其屋”政策於一九七八年推出以來,整整三十年間,本港整體樓市一直是節節向上的,居屋打擊或“打沉”私人樓市其實只是“莫須有”之說而已。

  因此,社評指出,今時今日,重建或不建,首務是要還居屋政策於其本來性質和位置;居屋之建,當年原意明確是:“政府為滿足市民渴望早日自置居所的迫切需求,以及改善市民的居住環境而興建,由政府免費撥地,以低於市值百分之三十的價格出售給予中下入息的家庭”,更具體說,就是為數不少的一部分人,即既不符合申請入住公屋的資格、但又負擔不起私人樓宇的價格,對這一部分“夾心人”,居屋就是他們的“救星”。而此一“比上不足、比下有餘”的中下階層,今日並未消失,而他們對政府停建居屋的做法一直是反對的。
 
  另一方面,當年政府推出居屋政策的另一目的,是作為一道“旋轉門”,鼓勵已經“富起來”的公屋居民改購居屋、交還公屋,因此“綠表”有優先。而居屋停建停售以來,交還單位的公屋住戶少了,日前推出的居屋“貨尾”,公屋住戶購買者佔逾半,而房署今年初一項調查顯示,有百分之五即三萬多公屋住戶表示希望可以購買居屋。

  因此,如果從居屋政策的原意,即協助中下階層置業及加快公屋單位流轉量而言,今日的基本情況並未有太大的改變,部分人仍希望有機會購買居屋,部分公屋富戶如果有了居屋之後就會交還公屋。

  但是,社評說,部分持不同意見者亦指出,目前整體樓市並未回復到九七水平,“豪宅”滿天飛,只是假象,天水圍、屯門一帶百萬元上下的私樓單位供應多的是,政府此時如復建居屋,必須考慮後果。對此,前任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局長孫明揚今年六月間曾經說過,市民希望改善生活和加速社會流動性,現在是適當時候討論怎樣制訂有效的措施。希望特區政府能以審慎及有效率的態度全面考慮居屋重建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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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yue0921 周五 12月 18, 2009 11:10 pm

2003年7月3日

樓宇買賣

6月樓宇買賣較去年跌27%

上月份送交土地註冊處註冊的所有種類樓宇買賣合約共6,013份,較5月份上升18.1%,與去年同期比較,則下跌27.7%。

以12個月移動平均數計算,6月份的樓宇買賣合約數字較5月份下跌3%,與去年同期比較,亦下跌20.5%。

而上月份註冊的樓宇買賣合約總值115億元,較5月份上升22.5%,與去年同期比較,則下跌39.6%。

土地註冊處發表的每月統計數字,為今年6月份送交市區及新界土地註冊處註冊的物業交易契約數字。

此外,該處同時發表5月份和去年6月份的土地註冊數字,以資比較;並公布過去12個月內樓宇買賣合約的數字,以及每年樓宇買賣合約升降趨勢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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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yue0921 周五 12月 18, 2009 11:10 pm

樓 宇 買 賣 合 約 ( 包 括 住 宅 及 非 住 宅 單 位 ) 數 目

年 2001 2002
月 11 月 12 月 1 月 2 月 3 月 4 月 5 月 6 月 7 月 8 月 9 月 10 月 11 月
實 際 數 目 9,723 7,662 9,228 6,830 6,503 8,456 8,470 8,311 6,166 6,053 7,178 6,807 5,808
12 個月移動平均數 7,127 7,349 7,731 7,887 7,478 7,528 7,621 7,689 7,592 7,443 7,480 7,616 7,289


http://www.landreg.gov.hk/tc/monthly/stat11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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