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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Admin 周二 12月 02, 2008 8:10 p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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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lckdebate.longluntan.pr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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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siumak 周二 12月 02, 2008 9:42 pm

自由黨就《徵收購物膠袋環保費》的回應(2007年8月2日)
一、整體回應
自由黨一向重視環保,並十分支持政府及社會各界攜手合作,推動環保,共同將香港建設成可持續發展的健康社會,包括推動社會盡量減少使用膠袋,以減輕對自然環境的損害及堆填區的負荷。

故此,對於政府提出「徵收購物膠袋環保費」以促使市民減少濫用膠袋的構想,我們原則上並不反對。只是外國相關經驗卻顯示,在引入膠袋稅或徵收膠袋費後,減省濫用膠袋的成效每每未能持續,而有關徵費亦會加重低下階層市民的負擔,加上現時本港推行的自願性減少用膠袋活動頗為成功,我們建議政府可容許民間先行擴展有關活動,之後再根據有關運動的成效,才決定是否需要開徵膠袋環保費。

此外,以徵費模式去推動環保,也是頗具爭議的,因為這類徵費將會不斷擴展至其他商品或範疇,最終只會加深巿民的生活負擔。

徵費等於變相「環保稅」
政府早已在2005年發表的《都市固體廢物管理政策大綱(2005-2014)》中建議引進「生產者責任制」,要求包括製造商、進口商、批發商、零售商或消費者在內的相關人士,均要分擔產品由生產到棄置的環保責任,並擬向立法會提交《產品環保責任條例草案》作為綱領法例,就不同產品制訂不同的「生產者責任制」計劃。而根據當局構想,「購物膠袋環保費」便是條例草案所涵蓋的首個生產者責任計劃。

可是,一旦開了「購物膠袋環保費」這個缺口之後,實在令人憂慮當局可能會將這簡單方便的環保徵費方式,不斷擴展至其他類別產品,造成骨牌效應,變相成為「銷售稅」,對市民及商界均會造成負面影響。而且,以特區政府對生產者責任制的定義,是涵蓋產品由製造商至消費者的整個流程,故此影響將會非常深遠。

根據環保署所提出推行「生產者責任制」的時間表,今年擬納入計劃的產品除購物膠袋外,還包括汽車輪胎和電器及電子設備;08年就包括包裝物料、充電池及飲品容器。而當局去年便曾具體表示可考慮每條輪胎回收價約10元,或在每年續牌費時徵收。這實在令人憂慮將來陸續還會有多少商品,會被當局假借推廣環保的名目,來開徵不同的費用。

外國經驗亦顯示,環保徵費涵蓋的產品種類可以甚為廣泛。例如比利時於2001年起,已對電器及電子產品的銷售徵收環保稅。英國打算在2008年開始,要求戶主在出租房屋前,先繳納環保稅以取得許可證。德國政府最近亦表示將推行新環保稅收政策,每使用一度電和一升天然氣將徵收0.1歐分的環保稅,使用一升燃油則增收1歐分稅收,而汽車稅將從2008年起按二氧化碳排放量進行區別徵收。

不能徹底改變濫用習慣
實施膠袋徵費的初期,雖然很可能即時令膠袋使用量降低,但市民如不改變濫用膠袋的心態,當他們習慣了有關徵費後,便有可能故態復萌,甚至因為已付出就使用膠袋的「環保代價」,而更「安心」地濫用膠袋。

雖然特區政府以愛爾蘭的經驗,指出在實施膠袋稅後,膠袋使用量減少了九成多,由每年的12億個,減少至9千萬個,但確實成效是否如此巨大卻是值得商榷的,因為該政策在執行時附有多項豁免措施,只是知道被徵稅的購物膠袋約共9千萬個。

事實上,根據外國經驗,膠袋稅實行一段時間後,便會出現膠袋用量不減反升的現象。根據愛爾蘭環保當局的估計及數字,愛爾蘭零售商店在實行膠袋稅前,在2002年首季實施膠袋稅後,被徵稅的購物膠袋由2002年的9千萬個,輕微減少至2003年的8400萬個,但2004年便回升至1億個,2005年更升至1億1360萬個。

環保徵費可能不斷提高
為了保持倚靠徵費來減少使用膠袋的成效,膠袋徵費可能需要不斷提升。例如愛爾蘭在原有膠袋稅水平實施五年後,便已決定於今年7月提高徵費水平,由2002年時大約每個膠袋港幣1.5元大幅度調高至2.2元,增幅接近五成。相信香港如開徵購物膠袋環保費,徵費日後亦難免會同樣不斷提高,如連同其他產品的環保徵費,將無可避免大大加重市民的生活開支。而由於環保稅屬於累退稅,故對低下階層市民的生活尤其有深遠的影響。

加重中小企營運負擔
根據政府建議,在落實推行購物膠袋環保費後,相關零售商必須在給予顧客的收據上,清楚列明徵收的數額,而且必須妥善記錄購入購物膠袋的數量和已代收的環保費總額,以便環保署進行審計;相關零售商每季亦須向環保署提交報表及已代收的環保費總額。凡此種種將大幅增加中小企的行政工作及營運成本,增加經營困難。

二、建議
用2年時間推行「全民減少濫用膠袋運動」
我們認為,政府不應為徵費而徵費,而應以開放態度,謀求可持久地改變社會濫用膠袋的妥善方法。鑑於現時本港推行的各個自願性質的減用膠袋活動,成績不錯,我們建議,可以大幅擴展這類活動的規模,並繼續由商界及民間作主導,政府從旁大力配合,同時加強宣傳及教育,務求將環保意識向每位市民灌輸,令他們根本性地改變濫用膠袋的習慣,同時亦可免開徵購物膠袋環保費可能引致的各種後遺症。

為了促使「全民減少濫用膠袋運動」能成功推行,我們促請政府先清晰訂下合理的、獲社會認同的減少濫用膠袋的目標數量,以便衡量減用膠袋運動的成效。為達到此目的,政府須要先行釐清香港現行膠袋使用量的情況。例如,香港零售管理協會早前曾指出,本港連鎖店商舖一年的膠袋消耗量為7.74億個,不及政府公布18億個的數量的一半。故當局宜先澄清有關數據,是否有誇大之嫌。

自由黨建議政府可參照現時「工資保障運動」的做法,給予2年時間推行減少濫用膠袋運動,如果能夠達到政府開徵「購物膠袋環保費」所訂下的減少膠袋數量目標,政府便應擱置開徵膠袋稅。事實上,由於諮詢及立法程序需時,即使本港如政府所建議開徵購物膠袋環保費,預計亦需要2年後,才能真正落實開徵推行,政府何不利用這段時間,大力推行自願性質的減用膠袋運動?若然成效不彰,才再落實制訂法例,以收費手段推動社會減用膠袋。

況且,本港近年推行的兩項自願性質減少濫用膠袋計劃,即「無膠袋日」及「減發膠袋目標協議」活動,均取得一定成效。這兩項活動分別只是每月舉行一次或每周一次不等,前者運作首四個月已經減少4,000萬個膠袋,後者推行一年後已減少派發超過1.5億個膠袋。可見自願性減袋運動亦有相當好的成效。

參加「無膠袋日」的零售連鎖店逾30間,涉及的分店數目大 概有2,300間。他們只是將每月的第一個星期二定為「無膠袋日」,已令當日參與活動的零售連鎖店的購物膠袋使用量下降達54%。而據發起該活動的環保組織綠色學生聯會調查顯示,該計劃自去年推行,半年之內被訪者平均少用了40.37%的膠袋,亦令約70%被訪者養成自備購物袋的習慣。

另外,環保署去年開始推行與商戶簽訂「減發膠袋目標協議」,至今已與十間大型零售連鎖店 (包括三間大型超市連鎖店)簽訂有關協議,具體的減袋措施則由各商戶自定,有的商戶每月一次,有的則每周一次。根據政府數字,這計劃運作一年後,已減少派發超過1億5千萬個膠袋。換言之,就是只維持原來的活動規模,如果按每周一次的用量計算,全年推行的話,粗略估計已可減少膠袋10億5千萬個。若大幅增加商號數目,再加上其他如「無膠袋日」等活動的減袋數字,應有機會達到政府訂下略為偏高的減少10億個膠袋的目標。

澳洲及新加坡等外國經驗亦顯示,自願性質的減用膠袋活動成效,是足以達致社會要求的減袋目標,令政府無須推行膠袋稅。

澳洲每年的平均膠袋使用量為60億個,政府於2002年訂下五年內減用一半膠袋用量的目標,否則便會考慮推行膠袋稅。結果在2005年底之前,全國便透過自願形式,減少膠袋用量45%和達到回收率14%。澳洲環境及文化部部長Ian Campbell去年更表示,由於活動有成效,故澳洲毋須推行膠袋稅。新加坡的環保局更有意將香港「無膠袋日」的成功經驗搬到新加坡,以減少當地濫用膠袋的情況,而暫時不考慮開徵膠袋環保稅。香港沒理由反其道而行,不加強推廣自願性的減用膠袋運動,卻一心只想寓禁於徵,或巧立名目的只顧增加政府的收入。

三、總結
政府必須釐清徵收膠袋費的目的為何,如果是為了減少膠袋濫用量,大可加強與各界攜手,並加強教育及推廣環保意識,讓市民明白可持續發展的重要性和養成環保的習慣,從而減少濫用膠袋。

即使香港將來有需要引入膠袋徵費,有關徵費應用來成立環保基金,專門用於推動環保,以及支援環保工業,而不應撥入政府的一般收入之中。例如愛爾蘭便以900萬歐元的膠袋稅收成立了一個環保基金,用以資助全國各地的環保回收活動。

除了推動市民減省濫用膠袋,政府亦必須有完善的配套措施,來推動膠袋回收再造,積極支援廢物回收行業及環保工業的發展,包括擴大推行廢物分類計劃、津貼廢物運輸,鼓勵市民選用可降解膠袋以取代普通膠袋,以及加快落實目前環保園的招標審批工作等。事實上,要全面推動環保,政府若只推行任何單一的政策措施,都只會事倍而功半。

政府同時要加強教育市民,在減用膠袋之外,還要善用膠袋。政府更要大力鼓勵3R(即Reduce, Reuse 及Recycle),及推出相關的完善配套。自由黨相信只有這樣全面地推行環保,才能達到真正環保環境的成果。

sium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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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  siumak 周三 12月 03, 2008 10:06 pm

http://www.kingling.edu.hk/~klcgeog/pdf/Geonews19.pdf

台灣 人均年使用量:909
於2002 年7 月1 日開始,台灣已分階段及範圍執行塑膠袋限制使用政策,每個
膠袋徵收0.25 元的稅項,並鼓勵民眾使用環保袋代替。
新政策推行之初給民眾帶來許多不便,但膠袋的使用量的確顯著減少。然而,不
用被徵稅的紙袋使用量卻大幅上升。雖然紙袋比膠袋較易分解,但卻多了樹木被砍
伐,而紙袋卻沒有像膠袋般徵稅,造成濫用的情況,並衍生另一環保議題。

愛爾蘭 人均年使用量:307
愛爾蘭政府於2002 年成為全球首個徵收膠袋稅的國家。除了盛載蔬果、奶類、
鮮肉等產品以及可循環再用的購物膠袋以外,巿民要為每次購物所用的膠袋,付出
0.15 歐元(約1.58 港元)的膠袋稅。
當局收取膠袋費的目的並不是為了替庫房帶來額外收入,而是把膠袋費連同堆填
區的收費注入綠色基金,以資助全國各地的環保回收活動,最後目的是要減少廢物。
愛爾蘭徵收膠袋費首半年,膠袋使用量由原來十二億個減至六千萬個,銳減
90%,但當市民適應後,膠袋使用量便逐年回升。不消四年,愛爾蘭政府便要把膠袋
費由大約港幣1.4 元大幅度調高至2.6 元,壓抑其使用量。

澳洲 人均年使用量:300
澳洲政府在2004 年訂下五年減用一半膠袋用量的目標,全國單是去年透過自願
形式便減少了17.5 億個膠袋,約相當於整體用量的25%。
由此可見,實施膠袋稅以解決市民濫用膠袋的問題似乎有所局限,反而還可
能引伸另一嚴重問題—─濫用紙袋。反觀澳洲的情況,以自願形式減少使用膠
袋,卻取得相當的成效,故市民的取向和政策的配合是解決濫用膠袋問題的關鍵。

總結
綜觀世界各國,從歐洲各國以至亞洲地區,國民平均每年使用膠袋量都比香
港為少。香港每年的人均使用量為1128 個,乃澳洲的四倍,愛爾蘭的三倍,可
謂「名列前茅」。香港作為國際城市,不論經濟或是環保工作都同樣需要走在世
界尖端,不能只偏重經濟的發展,而忽略環保工作。因此,港府應參考他國的經
驗,盡快制訂出全面有效歇止濫用膠袋的政策,加強對市民進行環保教育,以達
致經濟及環保的雙贏局面。

資料來源:http://www.epd.gov.hk/epd/misc/ehk03/big5/aware/2_3.html(環境保護署)
http://www.gsc.org.hk/gsc/public/plasticbags/20051008_PB_Levy_Proposal.pdf(綠色學生聯會)
http://hk.search.yahoo.com/search/images(雅虎香港)

siuma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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